在玻璃熔窯砌筑中,帶泥濕砌的部位,不僅要求砌體的磚縫泥漿飽滿,而且用什么耐火磚就要使什么泥。這是因為泥漿料的耐火度和化學成份,必須同所砌筑耐火磚的耐火度和化學成份相適應。否則兩種耐火磚、泥混砌會產生低共熔物,大大降低其耐火度,造成質量事故。
砌筑熔窯最好用成品火泥,火泥的最大粒徑不應大于磚縫厚度的50%。如某耐火磚磚縫厚度4毫米時其火泥最大粒徑應小于2毫米。
對砌體用泥料的要求:
磚質耐火泥漿應符合YB381—63中GF—93牌號的規定;
粘土質耐火泥漿應符合YB369--63中NF一40牌號的規定;
高鋁耐火磚耐火泥漿應符合GB2994--82中LF一50牌號的規定;
鎂質耐火泥漿應符合GB2274--80中MF一82牌號的規定。
對泥縫和耐火磚的要求:
在砌筑時,磚與磚的接觸面均應涂滿細泥漿,不準有無泥之處或泥縫不滿的磚縫,從生產要求來說,砌筑泥縫越小越好。因為窯內溫度高,有一定壓力,高溫氣體不斷地在窯內各部位流動,在廢氣中夾雜著堿性料塵,如果磚縫不密實或過大,就容易透氣冒火,加刷砌體的損壞。另一方面,由于耐火磚的規格與尺寸具有一定的公差,因而在壘砌時就必然存在一定的泥縫。因此在國家標準中,磚縫的厚度是根據窯體各部位的溫度情況和生產要求而定的。
在國家標準對砌筑泥縫要求的基礎上,各玻璃廠在砌筑施工中把小爐碹、小爐平碹、舌頭碹、反碹及爬碹、大碹、投料口三副碹、小爐中間隔墻,按I類砌體砌筑,泥縫不得大于1毫米。鋯剛玉磚和莫來石砌筑的小爐碹、小爐平碹、舌頭碹可根據磚材實際情況適當變大。半圓碹、小爐承重碹按蓄熱室印問隔墻Ⅱ類砌體砌筑,泥縫不得大于2毫米。小爐底和胸墻等按Ⅲ類砌體砌筑,泥縫不得大于3毫米。池壁磚的磚縫一般要求在3~5毫米左右,最大不得大于8毫米,紅磚磚縫一般要求為5~7毫米。當與耐火材料咬碴時,磚縫應適當減小。
為了有效地減小砌筑耐火磚磚縫,對泥漿的顆粒度必須嚴格控制,對耐火磚的外形及尺寸也必須有所限制,要把過厚過薄或彎曲過大的磚進行選用。把尺寸不符合要求的磚材進行加工,同時砌筑過程中還要分別用手錘敲緊。